网友辱骂尚雯婕及其公司被判赔


(资料图)

天眼查App显示,近日,北京黑方金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、尚雯婕与杨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。

文书显示,原告尚雯婕、黑金公司诉称,杨某持续发布具有侮辱、诽谤性质的微博,诋毁、攻击二原告。微博言论包括以极具侮辱性的言辞对尚雯婕进行人身攻击,以“黑心经纪”“黑心公司”等言辞毁坏黑金公司的名誉权,捏造“压榨艺人”“威胁艺人、不给宣传费、不让查账”等虚假事实污蔑、诽谤原告,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。被告杨某辩称,相关微博是对网络舆情所做的陈述,并非编造和原创;微博影响效果极小;原告作为娱乐明星及文娱行业的企业,对网友言论应当抱有一定宽容度。

法院审理认为,杨某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,无端辱骂原告黑金公司和尚雯婕,使用了大量侮辱性语言,会造成他人对黑金公司和尚雯婕的社会评价降低,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。最终,法院判决被告杨某向尚雯婕赔礼道歉,赔偿尚雯婕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,并支付尚雯婕、黑金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。

本文源自:金融界天眼查

关键词: